日轉向打AI侵權 維護動漫業(郝本尼)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CEO AI⎹ EJ Tech——智情筆報」
日本素來就以內容產業見長,多年來製作了無數知名動畫、漫畫、遊戲品牌,累積了龐大的知識產權(IP)資產。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席捲全球後,這些IP品牌每每遭受直接衝擊。當地官方與產業界近年普遍意識到,繼續任由AI平台大規模抓取、重組作品,不僅會直接侵蝕個別創作者生計,更有機會動搖整個內容產業的根基。
業界自然首先掀起反撲,去年10月有多位知名配音員發起「NOMORE無斷生成AI」聯署,要求科技公司停止在未經同意下擷取聲音數據訓練模型。
近兩個月,矛頭又轉向了影像領域,尤其在OpenAI Sora被指大量模仿日本動漫與遊戲風格後,主要出版商、遊戲公司等都發表聯合聲明,同樣要求AI公司須事前取得許可、確保訓練數據透明,以及向版權方提供補償。
政府迫使Sora改版權政策
另一方面,各大創作平台如Pixiv、NicoNico等相繼收緊規範,要麼禁止AI二創題材作品商業販售,要麼強制它們標示AI比例,以維護原創作者的可見度與收益。
許多畫師、作者也紛紛在過去的「無斷轉載禁止」標識之外,進一步加入了「AI學習禁止」字句,希望能夠阻嚇AI公司或開發者,免挪用自己作品作為訓練模型素材。
更加重要的是,政府官員願意積極協助內容產業。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城內實,談到Sora問題時直言:「動畫和漫畫是我們國家引以為傲、無可取代的珍寶,持續吸引着世界各地的群眾。」內閣府知的財產戰略推進事務局親自出面,要求OpenAI在行政層面上不得從事侵權,最終成功迫使對方將Sora版權政策,從「選擇退出」(opt-out)改變為「主動加入」(opt-in)機制。
法律層面的保護網也有延伸趨勢。像是先前引發過風波的AI模仿畫風問題,其實文化廳下的文化審議會著作權分科會,去年已經表示在版權法下,訓練AI過程若是針對某創作者的一小撮作品,或者出於讓人享受目的,做法即有可能構成侵權。
到今年6月通過立法、9月全面施行的《AI推進新法》,又在第16條下設置官方調查研究機制,其範圍包括AI「發生侵害國民權利利益的事案」。
港推動文創 須有效保護IP
對最近一宗司法案件的民間反應,可說是為這種轉向下了最佳註腳。上月千葉縣警檢控一名27歲男子,指控其盜用他人透過AI生成的圖片;案情本身表面有利AI創作,實際上卻激起民間更多人批評AI侵權。連「AI畫師」之間也杯弓蛇影,有人未看清楚就以為是AI生圖遭到起訴,有的則憂慮判決結果最終會「暗渡陳倉」取締AI二創作品。
既然香港希望同時打造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國際創新科技樞紐,那就不可能一方面鼓勵文創產業做大做強,另一方面卻對AI大規模抓取原創作品袖手旁觀。
無論電影、音樂、網絡小說還是漫畫品牌,想吸引投資與人才,都需要可預期的IP保護環境,否則創作者只會把最具價值的項目,留在更安全的司法管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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