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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法律證據|美研立例 AI生成證據可呈堂

By on June 13, 2025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CEO AI⎹ EJ Tech

負責制定法院政策方針的美國司法會議,其轄下的實務與程序規則委員會,日前批准就《聯邦證據規則》加入新條文一事諮詢公眾。路透報道,新規定主要聚焦「機器生成證據」,讓人工智能(AI)產生的內容,未來可以接受為呈堂證供。

AI產生的內容,未來或可成為呈堂證供。(路透資料圖片)

擬議第707條規則草案行文為:「在沒有專家證人情況下,呈堂機器生成證據若由證人證述,將適用第702條規則,而法院僅在其符合第702條規則的(a)至(d)項條件時,才會予以接納。本規則不適用於簡單科學儀器之輸出。」

之前,AI生成證據若無人類專家佐證,很有可能遭到法庭排除,可是新規則一旦獲通過,將代表AI產出的證據,只要符合專家證人證詞四項標準,亦即有助破案、依據充足、方法可靠,且被正確應用,就能夠合法地呈堂。

第707條規則草案由證據規則委員會提出,委員會主席、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弗曼(Jesse Furman)強調,新規則最終不一定通過,鑑於AI仍在快速變化,公眾仍需深入討論,才能得出明確決定。去年,弗曼負責特朗普前律師科恩(Michael Cohen)誤用AI捏造裁決的案件,最終未對科恩施予制裁。

特朗普前律師科恩(右),曾經誤用AI捏造的裁決。(路透資料圖片)

考慮修例處理「深偽」問題

除了呈堂證供標準的問題外,委員會也在考慮修訂第901條規則以處理「深偽」問題。若有一方主張某項證據是由生成式AI捏造,必須首先提出初步證明,足以讓法院展開調查,然而達成門檻後,證據提出的另一方,則需說服法院該項證據「更有可能是真實的」,否則不得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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