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創作與版權問題 (方保僑)
近月來聊天機械人ChatGPT大熱,連帶其他的AI(人工智能)應用軟件,例如Poe、Midjourney、Stable Diffusion也被熱捧。大家紛紛分享自己利用AI軟件「創造」出來的作品,一時間非常熱鬧。但是這些「創作」作品,是否真正的原創?
早前美國版權局(USCO)就表示,他們認為只有「人類創作」才能夠獲得版權保護,並拒絕了Dr. Stephen Thaler為他的AI機器作品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的版權申請。Dr. Stephen Thaler亦為AI系統DABUS申請成為發明人的專利案件,同被歐洲專利局(EPO)、英國知識產權局(UKIPO)及美國專利與商標局(USPTO)駁回,不過仍然有國家在處理其申請。
Dr. Stephen Thaler是人工智能專家,長期進行人工智能的研究和發明,當然希望為自己的研究爭取最大的權益。人工智能有多強大,大家都不知道,但我相信人工智能會擁有情感,也能創作,只是遲早的事。
不過近期坊間有很多人,利用人工智能生成了不同的「創作」,例如利用ChatGPT撰寫一篇約1000字關於香港ESG(環境、社會及管治)的文章,不用2分鐘已經完成;利用Midjourney繪畫一幅兩個美少女在沙灘打排球的畫像,亦不用5分鐘就完成。但如果說,這是AI創作了這些文章或圖畫,就請你細心想想,如果沒有這些AI程式,你能否只靠自己雙手去完成這些作品?你知否這些文章或藝術創作,是否在其他地方抄襲得來?AI系統有否說明這些「創作」的出處?
與其說自己是AI創作人,不如說是AI用家,可能會貼切一點。要撰寫一篇好文章或者繪畫一幅美麗的圖畫,需要經過長時間訓練,並不是幾個指令就能夠生成。我絕對不反對人類利用AI去執行一些指令,不論是撰寫文章也好、畫畫也好,但請不要自稱為AI創作人,這才是對作者和藝術工作者的一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