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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翔狀告滴滴出行侵犯肖像權
By 信報財經新聞 on August 5, 2016
原文刊於信報即時新聞
由於滴滴出行在其官方微博中發布了劉翔的配圖微博,前奧運冠軍劉翔以侵犯肖像權為由,將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運營公司)訴至法院。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據《法制晚報》報道,劉翔訴稱,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4月,在滴滴出行官方微博中,發布內容為「#劉翔退役了#我的跑道!我的欄!每一段結束,都是另一個開始,加油!」的配圖微博。微博內容先是介紹劉翔賽跑成績,之後轉而介紹滴滴出行軟件,並使用了六幅劉翔肖像作為配圖。
劉翔認為,滴滴出行官方微博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圖片,具有明顯的商業屬性,極易使公眾誤認為劉翔是滴滴出行代言人或與滴滴出行存在某種合作關係,使劉翔蒙受外界諸多誤解,因此起訴,要求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刪除侵權鏈接及侵權圖片,賠償損失共126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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