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re currently at: ejtech.hkej.com
Skip This Ads
Don't Miss

社媒成癮案首勝訴 總賠償4680萬

By on March 27, 2026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CEO AI⎹ EJ Tech

美國洛杉磯高等法院一個陪審團裁定,Meta旗下社交平台Instagram(IG)、Alphabet旗下谷歌(Google)影片串流網站YouTube(YT)的設計功能具有成癮性,導致一名年輕用戶遭受精神健康困擾,需要賠償合共600萬美元(約4680萬港元)。本案是首宗追究社交媒體成癮,以及心理健康責任的民事訴訟,裁決具指標意義。Meta及YouTube律師對指控提出異議,辯稱其平台並非故意造成傷害及成癮,谷歌打算上訴。

美首宗社媒成癮民事案,Meta被判敗訴;圖為Meta行政總裁朱克伯格。(法新社圖片)

「無限滾動」功能鼓勵不停瀏覽

案件涉及一名20歲女子(化名為KGM),她6歲起在YouTube觀看影片,9歲開始使用Instagram,指從未因年齡問題而被平台封鎖。YouTube及Instagram採用吸引人注意力的設計,例如以「無限滾動」功能,鼓勵用戶不斷瀏覽新帖文,使她年少時期對這兩款應用程式成癮,試過最多一日使用Instagram超過16小時,更患上嚴重的身體畸形恐懼症、抑鬱症及萌生自殺念頭。

《紐約時報》報道,陪審團認為兩企利用其平台,傷害兒童的行為存在惡意、壓迫或欺詐行為,需要支付300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金,以及30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當中Meta應承擔70%責任,需要賠償420萬美元;YouTube承擔剩餘的30%,需要賠償180萬美元。

另外兩間社交平台Snap及TikTok亦是本案被告,但兩企開庭前與原告和解,條款未予披露。KGM首席律師拉尼爾(Mark Lanier)希望,訴訟程序帶來透明度及問責制,「讓公眾看到這些公司,一直在我們國家乃至全世界,策劃一場毒癮危機。」

拉尼爾(中)希望,訴訟程序帶來透明度及問責制。(法新社圖片)

專家形容像昔日煙草商隱瞞禍害

全國廣播公司新聞(NBC News)指出,社交媒體公司歷來受到《通訊法》第230條的保護,條款於1934年添加到《通訊法》中,規定網絡公司毋須對用戶發布的內容承擔責任。專家們將今次裁決,比作社媒行業的「煙草巨頭時刻」,即煙草公司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因謊報產品安全性及潛在危害,被勒令賠償數十億美元的情況相提並論。

對Meta而言,這是兩天內的第二次法律挫敗。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就在一天前,美國新墨西哥州一間法院命令Meta,在兒童平台安全性誤導了用戶,違反該州的《不正當競爭法》。

陪審團裁定,有數千宗違反該法案的行為,每宗行為最高罰款5000美元,最終民事罰款總額為3.75億美元(約29.25億港元)。Meta不同意判決結果,打算提出上訴。

庭外有示威者高舉橫額抗議,列出涉事孩子的姓名及年齡。(法新社圖片)

支持EJ Tech

如欲投稿、報料,發布新聞稿或採訪通知,按這裏聯絡我們